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22********42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06民初7244号 |
案号 |
(2021)辽0106执25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石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杨荣权工程款93,720元;二、被告石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杨荣权工程款利息(以93,720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2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三、驳回原告杨荣权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43元及保全费957.2元,均由被告石伟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5-11 |
发布时间 |
2021-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