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324********16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晴刑初字第109号 |
案号 |
(2021)黔2324执9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晴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三、被告人常峰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限判决生效后即缴纳。六、被告人犯罪所得23300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随案移送的赌博工具手机1部、发电机1台,依法没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晴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时间 |
2021-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