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招远市欧卡多皮草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L595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685民初3120号 |
案号 |
(2021)鲁0685执9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招远市欧卡多皮草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招远皮革城有限公司垫付款本金350万元、利息556225.82元,共计4056225.82元;二、被告蔡庆锡、蔡秀云对招远市欧卡多皮草行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250元,公告费710元,由被告招远市欧卡多皮草行、蔡庆锡、蔡秀云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07 |
发布时间 |
2021-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蔡庆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370685MA3KFU75X9 |
登记机关 |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招远市皮革城二期一层烟台南街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