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齐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02********03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602民初2120号 |
案号 |
(2021)冀0602执20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保定市伟悦木制品有限公司、齐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孙宝弟货款人民币202,245.1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67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保定市伟悦木制品有限公司、齐伟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8-12 |
发布时间 |
2021-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