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523********21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502民初7601号 |
案号 |
(2021)鲁1502执38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安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郊区支行借款本金、利息、费用合计18152.71元。2、案件受理费254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8-04 |
发布时间 |
2021-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