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221********545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内2221民初1353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内2221执8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科右前旗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赵鹏赔偿原告韩佰林医疗费3 248.77元,护理费 226元(113元×2天),住院伙食补助费200元(100元×2天),误工费200元(100元×2天),交通费400元,共计4 274.77元的70%,即2 992.34元。上款被告赵鹏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给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1-03-30
发布时间
2021-09-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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