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崔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883********04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883民初5983号
案号
(2021)鲁0883执29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邹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崔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欠款本金136250元,利息1953.46元,合计138203.46元,及利息。二、被告崔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支付代理费12000元。三、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对被告崔斌设定抵押的邹城市鲍店路258号邻圣苑小区1号楼3-301号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3064元,保全费1320元由被告崔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邹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7-20
发布时间
2021-09-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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