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03********51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883民初5973号 |
案号 |
(2021)鲁0883执28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曹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贷款本金140157.1元,利息1507.92元,合计141665.02元,及利息。二、被告曹磊支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支付代理费10000元。案件受理费3133元,保全费1370元由被告曹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时间 |
2021-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