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静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502********60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5民初600号
案号
(2021)鲁05执2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370万元及利息(计算方式:以1370万元为基数,自2011年10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孙静安提供抵押的房权证垦房字第000544号、000545号、000546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房产的依法处置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被申请人史保荣在抵押财产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对对第一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7-06
发布时间
2021-09-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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