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俊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423********04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609民初640号 |
案号 |
(2021)冀0609执4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俊杰共计赔付原告刘连奎各项损失共计17000元,于2020年10月31日前给付1万元,剩余7000元于2021年1月31日付清,原告刘连奎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再无其他纠纷。二、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刘连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时间 |
2021-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