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102********419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辽0102民初12291号
案号
(2021)辽0102执38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于雷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苏茜借款27200元。案件受理费480元,公告费800,由被告于雷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4-09
发布时间
2021-09-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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