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叶相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226********36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725民初535号 |
案号 |
(2021)甘0725执恢1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叶玉茂、叶相波、周润月共同偿付原告张立文借款本金35000元,承担利息22400元(按照月利率2%计算,自2016年4月12日起至2019年1月12日止,共32个月),合计57400元,均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并承担该借款在2019年1月12日之后的利息,直至借款全部还清之日为止,息随本清。案件受理费1235元,减半收取617.5元,由被告叶玉茂、叶相波、周润月负担,均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山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