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芳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721********63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721刑初347号 |
案号 |
(2021)桂0721执14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灵山县人民法院(2019)桂0721刑初347号刑事判决;二、原审被告人黄芳琳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6月19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时间 |
2021-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