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兴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230********35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1324刑初85号 |
案号 |
(2021)桂1324执5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黄兴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5月25日起至2018年12月24日止。罚金限被告人黄兴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27 |
发布时间 |
2021-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