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吕卫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422********38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425民初450号 |
案号 |
(2021)豫0425执8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平顶山市润瑞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396,458.62元及利息、逾期利息240,005.01元,以上共计636,463.63元。(利息、逾期利息计算至2021年1月6日,后期利息、逾期利息自2021年1月7日起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借款结清之日止);二、吕卫东、杜军文、李立、程鲁阳、徐中协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0,165元,由平顶山市润瑞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03 |
发布时间 |
2021-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