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会市汇勤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974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1284民初1340号
案号
(2018)粤1284执19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四会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四会市汇勤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江伟佳退还工程预付款170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四会市汇勤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四会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8-10-08
发布时间
2018-11-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