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03********24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211民初14489号 |
案号 |
(2021)鲁0211执25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岛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崔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日偿还青岛中金茂源贸易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万元并支付自2020年7月30日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按照年息6%计算);二、崔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青岛中金茂源贸易有限公司保函费用2200元。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9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1900元由崔洋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时间 |
2021-09-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