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魏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128********0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724民初952号 |
案号 |
(2021)闽0724执恢2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松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叶月华、魏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毛伟龄借款8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17%计算,从2020年7月21日起计至款还清之日止,扣减叶月华、魏强已支付的1000元利息);二、驳回原告毛伟龄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松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9-17 |
发布时间 |
2021-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