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鹤壁市农林制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728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602民初439号 |
案号 |
(2019)豫0602执2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鹤壁市农林制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刘爱民借款本金49万元并支付利息(其中本金20万元的利息从2014年8月20日开始计算,本金14万元的利息从2014年11月6日开始计算,本金15万元的利息从2014年11月20日开始计算,均按年利率24%计算至偿还完毕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650元,由被告鹤壁市农林制药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11-03 |
发布时间 |
2019-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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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秀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621172842060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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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