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快易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75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582民初15015号 |
案号 |
(2019)闽0582执82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福建新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快易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借款1443129元及利息(自2018年11月23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二、被告福建新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快易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花费的律师代理费23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8-27 |
发布时间 |
2019-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剑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82557598740M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晋江市罗山街道前沿社区9-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