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揭阳市乐洋贸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452********G7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604民初22618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粤0604执102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执行人赔偿申请执行人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80000元;二、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3070元;三、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2021年2月5日起按照本金80000元、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计算至被执行人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4月28日,约人民币 1162元。上述一至三项请求合计:84232元。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作出生效判决。被执行人依据生效判决,应当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80000元、承担诉讼费3070元,但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为此,特申请强制执行。此致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5-17
发布时间
2021-09-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许冬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200MA52A0G711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东寮村后垠西四巷44号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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