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高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1********13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4)东民初字第430号
案号
(2021)桂0681执8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高斌从2015年5月15日起每月支付婚生儿子高兴抚养费1000元给原告至儿子成长至十八周岁止,儿子高兴今后的教育费用按学校开出的实际票据由原、被告平均分担。婚生儿子高兴的康宁保险由被告每年续保;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6-02
发布时间
2021-09-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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