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格尔木福源皓建安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16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宁0323民初28号 |
案号 |
(2021)宁0323执8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格尔木福源皓建安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葛爱民劳务费4396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付清;二、被告格尔木福源皓建安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董宪风劳务费3446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付清;三、驳回原告葛爱民、董宪风的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1761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880元,由被告格尔木福源皓建安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时间 |
2021-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高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32801091602380Q |
登记机关 |
海西州格尔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格尔木市光明路星光巷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