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武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60025********21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琼9002刑初55号 |
案号 |
(2021)琼9002执11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琼海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朱武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2月15日起至2021年8月14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个月内缴纳。)二、扣押在案的镊子1把,予以没收。三、扣押在案的黑色鸭舌帽1顶、紫红色雨伞1把、钱包1个、朱武军的居民身份证1张、朱武军的机动车驾驶证1本及银行卡3张,由琼海市公安局发还给被告人朱武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琼海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1-05-12 |
发布时间 |
2021-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