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明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831********364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326民初3242号
案号
(2021)鲁1326执18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邑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朱明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原告平邑县民得利果蔬专业合作社借款本金97857元及利息(以本金97857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31日至2019年4月29日止,按月利率13.5‰计算;以本金97857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3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16.2‰计算)二、被告张庆东、乔志粉、张传利、王玉珠对上述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邑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4-23
发布时间
2021-09-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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