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9006********54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4民终705号;(2020)鲁1424民初3117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鲁1424执6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邑县人民法院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如下:被告金保均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仍欠原告的款项600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按6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30日起按月息1.5分计至实际偿付日);被告金超对上述款项及违约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金保均追偿;案件受理费4900元,保全费362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30 |
发布时间 |
2021-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