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建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2********08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3民终7106号 |
案号 |
(2021)浙0381执25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瑞安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原告瑞安市安阳街道岭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被告瑞安市悦来实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签订的《岭下村商务中心租赁合同书》自2019年7月31日起解除。二、确认原告瑞安市安阳街道岭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被告瑞安市悦来实业有限公司享有债权442520.5元(《岭下村商务中心租赁合同书》解除后,被告应承担的房屋占用费)。三、确认原告瑞安市安阳街道岭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被告瑞安市悦来实业有限公司享有债权742900元(岭下村商务宾馆智能工程损失赔偿款)。四、被告王海燕、郑建军对被告瑞安市悦来实业有限公司应承担的上述第一、二项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王海燕、郑建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可以向被告瑞安市悦来实业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时间 |
2021-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