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白成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521********40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杭民初字第1892号 |
案号 |
(2021)闽0823执恢3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白成林欠原告刘凤军劳务报酬款15000元,该款应在2012年12月30日前付清。二、原告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三、若被告白成林未按上述期限支付原告刘凤军劳务报酬款,则被告白成林应按所欠劳务报酬总额23205元归原告刘凤军的诉讼费、差旅费及律师代理费共计4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6-23 |
发布时间 |
2021-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