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白成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521********40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2)杭民初字第1892号
案号
(2021)闽0823执恢3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杭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白成林欠原告刘凤军劳务报酬款15000元,该款应在2012年12月30日前付清。二、原告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三、若被告白成林未按上述期限支付原告刘凤军劳务报酬款,则被告白成林应按所欠劳务报酬总额23205元归原告刘凤军的诉讼费、差旅费及律师代理费共计4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杭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6-23
发布时间
2021-09-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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