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烟台恒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43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602民初3617号 |
案号 |
(2021)鲁0602执39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31473.50元,并以31473.50元为基数,支付自2016年11月3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95倍计算的违约金,同时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继续计算违约金。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05 |
发布时间 |
2021-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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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02554395219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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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宁海路1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