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向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226********00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0625民初1582号
案号
(2021)黔0625执1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印江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向明自愿偿还原告刘贵借款900000元,分别于2019年10月31日前偿还200000元,2020年1月24日前偿还400000元,2020年4月30日前偿还300000元;二、案件受理费12800元,减半收取计6400元,被告向明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1-18
发布时间
2021-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