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502********76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0802民初2142号
案号
(2021)云0802执7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谢波自愿偿还原告刘长林借款本息60000.00元,该款自2020年11月起至2021年8月止每月20日前偿还5600.00元,于2021年9月偿还4000.00元;二、如被告谢波未按照上述第一项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借款本息,每逾期一期,则原告刘长林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1200.00元,减半收取600.00元,被告谢波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4-01
发布时间
2021-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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