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宁洪宝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921********0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921民初86号
案号
(2021)鲁0921执6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宁洪宝偿付原告借款本金19699.99元及利息2.被告赵吉德负连带清偿责任3.受理费保全费共计813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4-07
发布时间
2021-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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