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省台兴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17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302民初2744号 |
案号 |
(2019)闽0302执33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福建省台兴实业有限公司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人民币43469.4元。二、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86.7元,减半收取后为人民币443.35元,由被告福建省台兴实业有限公司负担(该款由被告福建省台兴实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三、上述款项付清后,原告与被告之间因本案买卖合同产生的所有义务终结,今后原告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被告主张权利。四、如被告未按上述约定还款,原告有权以尚欠的款项及该款自2019年5月20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滞纳金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10-10 |
发布时间 |
2019-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余海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300591732587F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青山村井边1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