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21********35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302民初4087号 |
案号 |
(2021)赣0302执21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陈林强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安源支行借款本金15268.16元,利息335.25元,逾期还款违约金361.59元、消费手续费373.68元,自2019年8月26日至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08元,由被告陈林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04 |
发布时间 |
2021-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