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建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0300********09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新2301民初2946号
案号
(2021)新2301执12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新疆农人种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归还原告陈立波本金80万元,于2021年4月30日之前归还借款本金20万元。二、上述借款本金100万元自借款之日起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按照月利率1.5%计算利息,自2018年2月4日-2020年7月5日期间,共计29个月。利息为435452.05元;自2020年7月6日起至上述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实际欠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5%计算利息。三、若被告新疆农人种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偿还任何一期借款本金,原告有权就剩余欠款本息申请强制执行。四、本案诉讼费8790元、保全费5000元、保险费1595元由被告新疆农人种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五、被告刘宏、周建明、邵以辉自愿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4-13
发布时间
2021-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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