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326********342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326民初4422号
案号
(2021)鲁1326执27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邑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宋娜婚生子女张舒涵,张迪均有申请人张超选扶养,被申请人宋娜每月支付男女抚养费各400元,共计800元,至子女18岁周岁照止;每半年支付一次定于2021年7月12日前支付至2021年12月31日的抚养费4800元,自2022年1月1日起定于每年的6月30日前,12月31日前支付,如一期违约,申请人张超选有权要求按未履行子女抚养费一次性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邑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7-20
发布时间
2021-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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