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蔡青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202********0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0271民初4871号
案号
(2021)甘0271执15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解除蔡青与王雪英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二、蔡青退还王雪英购房款10万元,另承担违约金1万元,于2020年7月30 日前付清;三、嘉峪关市铁北街区80栋2单元7号房屋由王雪英继续居住使用,蔡青付清全部购房款及违约金后,王雪英将该房屋(无家具家电)及水、电、煤气卡返还给蔡青,并结清使用期间的水、电、煤气、暖气费、物业费。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500元,减半收取1250元,由王雪英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4-25
发布时间
2021-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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