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302********06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302民初3207号 |
案号 |
(2021)甘0302执10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谢凯支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代偿的银行借款本金43235.97元、利息949.88元、保险费6868.99元,合计 51054.84元,自2020年10月起每月15日前偿还2600元,直至全部代偿款清偿完毕为止。二、如谢凯有任意一笔逾期支付,则承担违约金2042.19元和自2020年8月22日起至全部欠款付清之日期间违约金(按剩余本金、月利率1.28%计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并有权对剩余全部款项申请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127元,减半收取564元,由谢凯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4-15 |
发布时间 |
2021-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虚假诉讼规避执行,虚假仲裁规避执行,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