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文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02********33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923民初5255号 |
案号 |
(2021)鲁0923执9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栗衍荣、田文国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归还原告任胜国借款2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00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15.4%,自2018年11月19日起计算至2020年11月20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0元,由被告田文国、栗衍荣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时间 |
2021-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