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江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583********37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583刑初53号 |
案号 |
(2021)闽0583执68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杨江南犯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8月31日起至2021年3月30日止。罚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已扣押的作案工具黑色iphone手机1部、卡号为6217001830043882912的中国建设银行卡、手机号为15985961607的移动手机卡,均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南安市公安局依法处理。三、责令被告人杨江南退出违法所得赃款人民币1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9-16 |
发布时间 |
2021-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