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吉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3********16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126民初1774号 |
案号 |
(2021)桂0126执10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宾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陈吉平、覃泽明归还原告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49762.33元及利息19206.48元【该利息为截止2020年5月25日产生的利息;自2020年5月26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49762.33元为基数,按双方签订的《农户小额信用最高限额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宾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时间 |
2021-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