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余凌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224********20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1322民初394号 |
案号 |
(2021)桂1322执5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象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余凌飞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象州县中平镇百象农资店支付化肥款50,800元及利息13,000元(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自2020年2月29日起至2021年3月29日止,共计13个月),上述款项共计63,800元;二、驳回原告象州县中平镇百象农资店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象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6-25 |
发布时间 |
2021-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