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安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627********19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1225民初663号
案号
(2021)甘1225执4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西和县人民法院兴隆法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郭安宁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杨宏宏借款91000元,并承担双方约定的借款利息21840元。案件受理费1138元,由被告郭安宁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西和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6-17
发布时间
2021-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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