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蒲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2225********15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琼9028民初1507号
案号
(2021)琼9028执18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蒲勇承认拖欠原告余逊劳务费 32000元,所欠款被告蒲勇定于从 2020年 5月份开始至 2021年 8月份(共16个月),每月 30日之前向原告余逊支付 2000元;二、被告蒲勇如按时付款,原告余逊放弃追偿被告蒲勇所欠劳务费的利息。如被告蒲勇未按时付款,被告蒲勇要支付利息给原告余逊(利息以欠款 32000元为本金,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 2020年 2月 16日起计算至债务付清之日止);三、案件受费 600元,减半收取 300元,由原告余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1-09-07
发布时间
2021-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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