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军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60006********62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琼刑终234号
案号
(2021)琼97执1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对被告人吴挺森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对被告人吴文冲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对被告人吴华侨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4.对被告人蔡亚贵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5.对被告人陈家清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6.陈兴芳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7.对被告人陈亚武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8.对被告人黄太川处罚金9万元;9.对被告人苏军处罚金20万元;10.对被告人王琼雄处罚金6万元;11.对被告人李文师处罚金10万元;12.对被告人吴文平处罚金165000元;13.对被告人吴英海处罚金8万元;14.对被告人李少波处罚金4万元;15.对被告人吴忠明处罚金10万元;16.对被告人陈茂森处罚金8万元;17.对被告人处罚金4万元;18.对被告人吴小强处罚金4万元;19.对被告人吴光顺处罚金9万元;20.对被告人郑永魁处罚金3万元;21.对被告人吴文光处罚金3万元;22.对被告人吴英喜处罚金5万元;23.对被告人吴少良处罚金2万;24.对被告人吴英龙处罚金2万元;25.对被告人陈花处罚金10元,追缴被告人陈花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获利69万元;26.已查封、冻结、扣押在案财产,涉及罚金刑、没收财产中的现金及银行账户中的存款,由人民法院执行(详见冻结账户清单)。其中冻结在案的陈兴芳的五个银行账户中,村小队的存款1140068.59元返还村小队,冻结的纪学明名下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两个账户予以解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1-04-14
发布时间
2021-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