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翟建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727********40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10刑终345号 |
案号 |
(2021)晋1022执3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单位山西翼众农牧有限公司犯骗取贷款罪,判处罚金三十万元;被告人翟建华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责令上诉人(原审被告单位)山西翼众农牧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翼城县支行退赔7900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翼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11 |
发布时间 |
2021-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