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哈斯巴特尔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325********2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内0524民初1158号 |
案号 |
(2021)内0524执11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库伦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哈斯巴特尔、包金才于本判决生效后给付原告包金海欠款13840.00元及利息(欠款本金4040.00元的利息自2019年1月8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月利率按2%计算;欠款本金9800.00元的利息自2019年5月3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月利率按2%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6.00元,由被告哈斯巴特尔、包金才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库伦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时间 |
2021-10-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