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丰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624********21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624民初1890号 |
案号 |
(2021)辽0624执5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国忠、许家珍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20公司宽甸满族自治县支行借款本金346791.71元,并按合同约定计 付利息, 于2020 年11月 21 日前付清; 二、 被告教福宝、 李国敏、 张丰勇、 吕启晶对上述债务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 被告教福宝、 李国敏、 张丰勇、 吕启晶承担保证 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李国忠、 许家珍追偿。 上述协议, 不违反法律规定, 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412元, 由六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4-15 |
发布时间 |
2021-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