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平顶山市桂龙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4********606F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423民初4758号 |
案号 |
(2019)豫0423执21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被告刘金国、平顶山市桂龙商贸有限公司确认共借原告刘国庆本金160万元,该借款160万元刘金国、平顶山市桂龙商贸有限公司同意在本调解书生效后以平顶山市桂龙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林州八建工程有限公司、候丽娜,登封市宏泰置业有限公司、新乡市锦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案的执行债权优先偿还所借原告刘国庆的借款本金160万元,原告刘国庆放弃160万元本金未支付的利息。二、为保证以上债权的实现,被告刘金国、平顶山市桂龙商贸有限公司同意在调解书生效之后由本院对以上两笔执行债权予以财产保全。若以上两笔债权不能优先受偿给原告刘国庆,被告刘金国、平顶山市桂龙商贸有限公司继续承担该笔借款清偿责任,偿还以上本金。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10-09 |
发布时间 |
2019-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金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11799157606F |
登记机关 |
平顶山市湛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平顶山市湛河区南环路中段(鹰城信用社楼下门面房东第3、4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