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顾海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801********02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1002民初4793号 |
案号 |
(2021)甘1002执13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顾海涛、甘肃铸伟建设工程公司归还原告文志玲借款本金2100000元,并从2015年1月9日起按照月利率2%支付利息至实际归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9866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54866元,由被告顾海涛、甘肃铸伟建设工程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时间 |
2021-10-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